1、風管的制造和安裝應按照設計圖紙,合同和相關技術標準進行。 任何更改都必須隨附設計或合同更改通知或技術批準簽證。
2、在施工風道系統之前,施工單位應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總承包商和設計單位進行協調。 檢查風管和其他管道的位置和方向,并檢查預留孔的安裝。 施工應與土木工程和其他專業工作類型相協調。
3、生產和安裝風管時使用的主要成品(例如板和型材)應符合設計和相關產品的國家現行標準,并具有工廠檢驗證書。 進入現場的材料應根據當前的國家標準進行檢查和接受。
4、將空氣管連接到風扇時,應在進氣口和出氣口處增加一個軟接頭,該軟接頭的截面尺寸應與風扇的進風口和出風口一致。 通常,軟管連接器可以由帆布,人造皮革和其他材料制成。 軟管的長度應不小于200,并且緊密度應適當。 柔性軟管可以緩沖風扇的振動。
5、成品通風管道必須具有相應的合格證書,包括主要材料的材料證書,管道的強度和密實性測試報告(非金屬管道也需要提供防火和衛生測試合格報告)。
6、風管生產中應采用節能機械化加工技術。
7、用于制造和安裝風管的測量儀器和測試儀器應處于合格狀態且在有效檢查期內。
8、隱藏的項目的風道在隱藏之前必須經過主管的檢查和接受,并獲得簽證的批準。
9、安裝風管后,應在進風口和出風口期間在風管預制期間打開開口。 如果需要在已安裝的風管上打開風管,則接口應擰緊。